由两种及以上的交通工具彼此联接、转运来共同完结的运送进程,统称为“复合运送”,我国习惯上称之为多式联运。其间世界多式联运依据《联合国世界货品多式联运条约》有关法律法规,一般是指:依照世界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送办法,由多式联运运营人把货品从一国境内接收地址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给地址的货品运送办法。而我国海商法关于国内多式联运的规定是,必须有一种办法是海运。
多式联运以门到门全程运送为主要特征,在整个运送途中运用的是同一个集装箱,不必换装,可大大下降货品损坏的风险性,缩短货运时刻,削减运送成本,运送质量和功率得到确保。
一起,多式联运适用于水路、公路、铁路和航空等运送办法,因为在世界贸易中85%左右的货品是经过海运来完结的,因而海运在世界多式联运中占主导地位。值得一提的是,多式联运中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运营人承当或安排完结全程联运使命。
此外,多式联运选用一次邮寄、一次付费、一单究竟、一致理赔、全程担任的运送事务办法,可有用提高运送管理上的水准,最大极限地发挥现有设备功用,将运送道路合理化、最佳化。